2009年5月23日 星期六

地鐵樓盤分樓面易「居屋化」

轉載自明報2006年2月6日 <<樓市管窺>>
地鐵樓盤分樓面易「居屋化」
地鐵(0066)將軍澳夢幻之城二期早前雖已完成招標並批出項目,但原來事件餘波未了,有曾入標和未有入標的發展商私下議論,說若地鐵往後推出招標項目仍如夢城二期一樣以分樓面為入標條件,除了令發展商風險大增外,更擔心地鐵樓盤會「居屋化」,影響了物業質素。
據有關發展商解釋,假設一個樓盤的可出售住宅樓面為100萬方呎,而「合理」的每呎建築費連同利息成本為1200元,在分樓面的前提下,最後由發展商以項目落成後三成樓面分予地鐵而中標,投得項目的發展商將會有極大誘因「將貨就價」,盡量壓低建築成本以獲取較高利潤。
試想想,本來有發展商願意在起樓時多付每呎100元建築成本,以求日後可以賣更高價而獲取較高利潤,但在分三成樓面(30萬呎樓面)的條件下,每多付出100元建築成本,分予地鐵的實際成本便多了3000萬元,而發展商餘下的70萬呎樓面,除非每呎樓面可多賣143元或以上(扣除每呎多付100元建築費後,每呎樓面須多賺至少43元),才可抵消前述的3000萬元,如此才值得每呎多花100元起樓。
相反,如發展商每呎少投放100元建築費,便變相少分3000萬元予地鐵,而除非每呎樓面因此少賣143元或更多,才變得不合算。
因此,在分樓面的前提下,發展商便會如以前的居屋項目中標財團,有較大誘因減少投放建築成本,令地鐵樓盤「居屋化」。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